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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黄 ] 如果全职是一部武侠小说01

写在文前:

1、我不会写武侠 o(╥﹏╥)o
2、我不会写古风(;´༎ຶД༎ຶ`)
3'、中文都好久没写过了(/"≡ _ ≡)/~┴┴
4、只是试试,没啥剧透的基本跟原著走,第一章短,没有大纲不知道有几章→_→

下面正文

第一章 似是故人

宪君五年,初秋。
中秋还未到,可这西湖边却早已张灯结彩,萤火花灯一直燃到湖心亭,好似在盈盈水面上开出一片花海。
“风摇花影动,似是故人来。”
西湖边上,一少年驻剑而立,望着眼前的热闹景象怔怔出神。
凡有路过的人都不禁会将目光在他身上停留片刻。倒不是少年生着绝美容颜也不是身着什么锦华衣裳,只是他手里的那柄剑,虽说剑未出鞘,可那周身散发出那悠悠寒意和冰冷杀气,好奇的人络绎不绝敢近身的人却一个都没有。
杭州乃江南重镇,全民尚武的年代这里自然也不例外,更何况这里还有着名震天下的嘉世。就是不会武功的人也多少耳濡目染,本能感觉眼前这少年虽长得略显孩子气的稚嫩,可能驾驭得了如此宝剑的人自非池中物。

少年浓墨般的眸子动了动,望了眼天色,估摸着时候差不多了。
也不理湖中央花楼船的歌姬舞姬就要粉墨登场,他将佩剑插回腰间便往镇里走去。

作为江南地区影响力最大的门派,嘉世所在的地方便是杭州最繁华的地段,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尚武者来此拜师学艺或只是单纯来瞻仰下这出了三届武林盟主的天下第一大派。即使是嘉世大不如前的今下,也不乏问津者。
而在嘉世周围也散落着不少大大小小的其他武馆,大家也都想沾沾斗神的气韬韬大门派的光,养家糊口而已。
那少年在嘉世对面的那家小武馆门口已走了数个来回,终于下定了决心似的,咬咬牙走了进去。

兴欣武馆。
比名不经传还要平庸数倍的武馆。与其说它是个教人武艺的学馆倒不如说它是一些流浪武士或者潦倒侠客的收留所,但往往越是这样的地方越是卧虎藏龙。
兴欣的老板陈果如何也想不到此刻在她的武馆就藏着一条能在武林上翻云覆雨的龙,只是没有人相信那个新来的胡子拉碴的打杂伙计。

“我说,你就算再怎么想掩人耳目也不至于混到这个境地吧。”少年走到武馆柜台,对那个正极其敷衍的擦着桌子的伙计如是说。
那伙计抬头看了一眼来人,没正面回答问题,反而问道:“就你一个人啊?”
“废话!我堂堂剑圣竟然和人组团去抢彩头已经很丢脸了好吧!难道我还要告召天下把蓝溪阁的人都拉上围观啊!”少年一下子炸开了,真是从以前开始一遇到这个人自己冷酷无情的剑圣形象就消失殆尽,少年愤愤的想。

此人正是蓝溪阁第一高手,江湖人尊称剑圣的黄少天。

“还是这么吵。”兴欣的那伙计掏掏耳朵,将手中的抹布随意的扔在黄少天面前。黄少天厌恶的看了那散发着恶臭的抹布一眼,说:“你自己也很吵你知道吗,叶修?”

这江南地区最是富庶,多的是富可敌国的有钱人。而这些有钱人最是喜欢逢年过节就架上高台挂上五彩绣球悬赏五湖四海的武林人士,谁能取得头彩便可得到最高的奖励。
今晚挂出来的彩头来自徐员外,他出大价钱在他府内搭了个高约三十丈近乎垂直的高架,而用来搭高塔的材料除了一般常用的柳木外还有一些外表看起来无异实则脆若白骨的空心木头,是以今夜此阵又被称作埋骨之地。
而今晚头彩的奖励也很是诱人,是一颗举世无双的暗夜明珠。
对一般人来说这倒是足够稀罕了,可是对黄少天来说这东西最多就是个黑夜里照亮子的玩意儿,所以他对于叶修就为了这个就把他找出来的行为颇有些不耻。
“给你这个,不想被人认出来就乖乖带上。”叶修扔给黄少天一张软绵绵的人皮面具,黄少天拿在手上看了一会儿突然叫道:“老叶这不会是你之前在嘉世时候用过的那个吧?”
“就是那个,用哥用过的东西是你的荣幸。”叶修特别拽的朝黄少天一指。
“我呸!给本剑圣用才是你的荣幸呢!”黄少天嘴上说着嫌弃还是仔细的将面具贴在了脸上,真是怪不舒服的,也真是难为叶修之前居然能带着这玩意儿那么多年。
“把你的冰雨给我。”叶修把手一摊,说的特别理所当然。
“你要做什么?”黄少天一脸怀疑的瞪着叶修。
“剑圣大人,您那把剑不出鞘都已经快闪瞎我等了,您还真打算大大方方的告诉别人你堂堂蓝溪阁剑圣跑到江南跟一般武士抢彩头?”
黄少天一想觉得有几分道理,只好不情不愿的把冰雨交了出去,取而代之的是一把也足够名贵的宝剑,可他只是拿在手上掂量一下就撇嘴说道:“垃圾。”
叶修没理他,扛了把伞在肩头就往门口走:“快走吧英雄。”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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